第七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通知

admin    2013-04-19 15: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舞蹈家协会、新疆建设兵团舞蹈家协会、各企业文联舞蹈家协会和中央直属单位、总政宣传部艺术局:
“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是经中宣部批准,中国文联领导下的全国性少儿舞蹈展演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思想建设教育的指示精神,推进少年儿童的素质教育,繁荣少儿舞蹈的创作,拟由中国文联和中国舞蹈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七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将于7月中下旬在安徽淮南展区、北京展区和全国城区少年宫展区分别举行。

一、参演范围及要求
1、凡2011年6月以后创作的少儿舞蹈作品或从未曾参加过“小荷风采”展演的创作节目(各种体裁、各种形式的少儿舞蹈、歌表演)均可报名。
2、全国各幼儿园、小学、少年宫、各公办及民办少儿舞蹈或艺术学校、少儿艺术团等15岁以下的同学均可报名。
3、参展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向上,题材形式多样,构思新颖独特,注重童心童趣,富于时代精神。作品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

二、推选方式及荣誉称号设置
1、“小荷风采”全国展演分初选、复选和现场展演三部分。初选由各省区、直辖市舞协、新疆建设兵团舞协、各企业文联舞协和中央各直属单位、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全国城区少年宫负责,各演出单位需将作品先报送上述推选单位初选。并由推选单位推荐不超过10个作品报送中国舞协,由专家组进行复选后,将推荐部分节目参加分别在北京和安徽淮南举行的全国展演(全国城区少年宫展区另附通知)。
2、凡入选参加展演的节目经评选将分别授予“小荷之星”和“小荷新秀”的荣誉称号;节目的编导也相应获得“小荷最佳编导”和“小荷优秀编导”的称号。凡入选参加展演的排练老师均获得“小荷园丁”荣誉称号,参演单位及推荐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报名方法
1、中国舞协主办的“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不收取报名费,参加展演的团队交通和食宿自理;凡在本省或区域举行以“第七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为名的活动,必须向中国舞协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2、请各推选单位认真组织初选工作并将初选后推荐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为原创作品方可推荐。
3、为保证参选作品质量,请一律以DVD光盘上报。格式必须为4:3标准视频格式(不接受16:9格式),请各推选单位将进入复选的所有节目统一录制,并在碟片的标签和外盒上明确标示节目顺序及名称。
4、请登陆中国舞协官网http://www.cdanet.org/下载填写节目报名表,并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xhfc2013@126.com,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光盘一同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620室中国舞协舞蹈杂志社(邮编:100083)。

咨询人:赵士军13911201230   杨乃安13611096220
联系人/传真: 何丹虹010-59759681 郑云珍010-59759679
国际联络:张秋珑010-59759675           
报名回执表见附件。

四、统一制作光盘
凡报名参加第七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并进入正式演出的作品,均被视为同意由中国舞蹈协会会同有关音像出版部门联合制作成光盘发行,各参演单位将由出版社馈赠全套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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